山大教字〔2014〕18号
为进一步坚持本科教育“质量、特色、内涵”发展,推动本科教学学分制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中国)有限责任韦德网站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精神要求,学校拟对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完善性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凸显学校的办学优势和育人特色,突出学生主体地位,以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山东大学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实施办法》为指导,充分吸收近年来的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成果,优化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过程中本科人才培养的途径和方法,全面构建研究型大学本科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先进性与国际化原则。借鉴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先进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经验,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推进国际化专业建设进程,按照世界一流大学人才培养目标和国际认证标准要求设置课程体系,鼓励开设全英文课程,加大国内外优质教学资源的引进力度。
(二)科学性与规范化原则。依据国家新调整专业目录和专业规范要求,充分吸收我校近年来教学改革的成果和经验,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科学构建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合理安排课内外学时和学分比例。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审核中英文课程名称,规范课程编码,区分课程层次,避免因人设课、内容重复等现象。
(三)统一性与多样化原则。在学校统一规划通识教育课程、分学部搭建学科基础平台课程的基础上,各学院应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实际条件,科学论证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合理规划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凸显专业优势与培养特色。
(四)主体性与个性化原则。适应学分制改革要求,树立学生主体观念,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注重引导和培养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体现因材施教、分级教学和分类指导的思想,增加选修课程数量,加大学生自主选课范围,调整必修课程开设模式,允许学生自主选择修课学期,力求为学生自主选择、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留出足够的时间与空间,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满足学生在学分制管理模式下个性化成长的需要。
三、修订重点
(一)大力推进通识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通识教育是适应社会发展多元化的需要,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需要,是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大学教育要在通识教育理念统领下,实现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二者的有机结合。
进一步完善“三层次七模块”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努力营造好通识教育的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将通识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重点是要依托山东大学的办学传统和学科优势,立足于齐鲁文化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资源,融汇科学与人文,倡导经典诵读,注重层次,凝练特色,对通识教育课程进行系统安排和整体设计,分类规划和重点建设体现学校优势与特色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平台,构建富有山大特色的通识教育教学体系,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学生继续学习和终身教育打下良好基础。
(二)全面实施创新教育,强化学生创新能力
加速推进创新教育,构建有利于个性发展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要改革教学理念,在强调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教学的同时,更加注重创新意识、创新方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把创新教育贯穿到整个人才培养过程。要加强创新教育课程体系和内容的规划和建设,强化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在创新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在现有学时学分框架内,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科学优化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效果。要积极推进实验和实践教学改革,要增加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的比例,推进创新方法课程、开放实验、创新训练项目的建设,课内课外相结合,大力推进大学生创新训练和竞赛活动,训练学生的创新方法,强化学生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培养。对参加国际认证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设置应符合相关专业评估或认证标准的要求。
(三)优化课程体系框架,推进学科大类培养
确立按学科大类培养专业人才的主导思想,进一步打破学科壁垒,拓宽专业口径,着眼于知识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与先进性,科学重组和有效整合课程资源,构建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平台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三位一体的有机融合、层次分明、比例协调的课程体系,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
(四)减少课内必修学时,增加自主选择空间
为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支持和鼓励学生的交叉复合培养乃至综合型发展,适度调整学生修习总学分,压缩课内学时,贯彻整体优化、少而精的原则,积极推进课程教学内容、体系、方法及考试方式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协调好课内与课外、理论与实践、教与学等方面的关系。充分发挥我校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优势,打破跨院选课壁垒,丰富选修课程资源,增加学生选择空间,为学生的成才与全面发展积极创造条件。
(五)发挥学科优势,规范特色人才培养
对于所有基地班、特色班、实验班(包括泰山学堂、尼山学堂、卓越计划、国际班、双学位班、协同培养等),制定完整的本科阶段培养方案,其培养方案要充分体现我校的传统特色及办学优势。
四、修订内容及说明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
要根据学校总的人才培养目标,参照教育部本科专业规范与认证标准,符合高校审核式评估的要求,认真研究确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体现山东大学的特色与优势。
(二)学分与学时要求
各专业需要修读的总学分包括课程教学学分和实践环节学分。其中四年制的人文、社科类本科专业总学分在140到150之间;理学、信息、工程类本科专业总学分在150到160之间;医学类五年制本科专业总学分在230-240之间;医学类七、八年制的学分数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其它五年制本科专业总学分在180-190之间。
理论课每16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每32学时计1学分。集中进行的综合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实习等,一般以1周计1学分,分散进行的满32学时计1学分。
(三)通识教育必修课
思想政治理论课(包含《道德与法律》、《马克思主义原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选修)》,简称“思政课”)学时学分保持不变,每学期滚动开设,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时间。
原《大学英语读写译》和《大学英语视听说》合并为《大学英语》一门课程,继续实施分级教学,共8个学分,新生第一学年完成,采用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大学外语教学部要设计开设足够数量的英语提高类课程,供学生在一年级后选择修读。
原《大学计算机基础》和《计算机技术基础》合并为《大学计算机》课程,实施分级教学,共3个学分,每学期滚动开设,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时间。
其他课程设置保持不变,课程详细安排见附件。
(四)通识教育核心课
继续设置国学修养、创新创业、艺术审美、人文学科、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七个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模块。
自2014级开始,全日制本科学生都必须于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国学修养、创新创业和艺术审美三个课程模块各修读2个以上学分;在其他四个课程模块中跨类选修4个以上学分(其中,授予人文学科或社会科学类学位的学生,应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模块至少修满4个学分;授予自然科学类和工程技术类学位的学生,应在人文学科或社会科学模块至少修满4个学分);总共必须修满10个以上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通识教育核心课每学期滚动开设,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时间。学校统一开设的网络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等同于通识教育核心课程。
(五)通识教育选修课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调整为每门课程16学时,1学分,自2014级开始,全日制本科学生都必须于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选修该类课程至少3个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资格。学生选修与本专业重复或相近的课程,不计入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通识教育选修课每学期滚动开设,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时间。
(六)学科基础平台课程
继续设置人文、经管、工程、信息和医学五组学科基础平台课程,取消理学类学科基础平台课程组。相关学院要根据学生培养需求,遵循“基础性、公共性、学术性”原则,认真研究共同商定具体课程组成,每组课程数量控制在5-10门之间,学分控制在20-40学分之间,要求所有加入平台的专业必修。不再设置“小平台”课程组,原“小平台”课程根据需要在专业教育课程中安排。
(七)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由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两部分组成,各学院要重新梳理专业知识点,围绕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整合优化相关课程,科学分配理论课时与实践课时,构建综合性、前沿化、少而精的专业课程体系。同时,开设更多数量的专业选修课程,满足学生在学分制管理模式下个性成长的需要。
(八)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程、各类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社会调查及其它实践活动。
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实践教学,强化实践育人意识,依托和利用工程训练中心等校内外教学资源,合理安排各类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践教学学分比重,要求人文社科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15%、理工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每个本科生在学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4周。
五、其他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本次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要充分考虑全面推进学分制改革的背景要求。
(二)有国防生的专业,应设立国防生辅修模块。
(三)各专业不再单独制订双学位培养方案,允许学生自由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其他专业毕业最低要求学分,即可获得相应学位。
(四)创新学分具体要求按照《山东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山大教字〔2008〕85号文件)执行。创新学分可置换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中创新创业模块学分(最多不超过2个学分)。
(五)充分利用暑期学校,跨校区、跨学院科学设计和合理安排各类教学项目,鼓励学生跨专业选课学习,将暑期学校打造成为实施通识教育和创新教育、强化外语视听说学习的平台。
(六)其他未提及内容仍按《山东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山大教字[2010]62号)和《山东大学关于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实施意见》(山大教字[2010]61号)执行。
六、时间安排
日 期 | 工 作 进 程 |
2014年4月1日--4月30日 | 各专业院部组织研讨并修订专业培养方案 |
2014年5月1日--5月31日 | 本科生院与院部共同校对、修改、初步定稿 |
2014年6月1日—6月15日 | 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定稿 |
2014年6月16日—6月30日 | 本科生院相关办公室汇总,校对、发布。 |
七、本次调整的专业培养方案自2014级学生开始实施,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山东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2.山东大学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设置情况一览表
3.山东大学学科基础课程设置情况一览表
4.山东大学课程命名及课程号编码规则
山 东 大 学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