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整理审核汇总表)〉的通知》(教高〔2013〕3号)精神,现将教育部审核批准的《山东大学本科专业整理审核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34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中国)有限责任韦德网站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我校自2012年10月开始,在广泛征求学院意见、充分论证基础上整理完成《汇总表》,表中专业均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内专业,共计118个。
二、《汇总表》所列本科专业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已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进行了整理和处理。
三、根据教育部要求,自2013年起,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均以本文公布专业(或相应专业类别)和经教育部批准增设的专业为准。相关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也应予以修订。
希望各单位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我校本科教育内涵式发展。
附件:山东大学本科专业整理审核汇总表
山 东 大 学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