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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韩国中央大学合作办学项目
发布人:王爱国 刘振美     发布时间:2006-05-17 00:00:00      点击次数:

        

为了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强高等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社会需要的国际通用型人才,根据国家中外合作办学的有关法规和政策,3月底,展校长代表我校与韩国中央大学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两校将于2006年起开展“物流管理”与“动漫设计与制作”高职(专科)专业合作办学项目。

目前,该项目已获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将从2006年普通高考二批专科分数线上录取150人入校学习。该项目学制三年,由我校与韩国中央大学共同完成高职(专科)阶段的教学任务。

    韩国中央大学始建于1918年,有汉城和安城两个校区,13个研究生院,18个大学院,72个专业,全日制学生二万余人。该校综合排名始终位于韩国大学前10名,2005年被韩国教育部评为8所“最优秀大学校”之一。学校的发展目标是在2018年成为世界100强的大学。

    山东大学与韩国中央大学将共同为学生提供良好的育人环境,为培养适合国际社会需要的通用型人才提供条件和保障。

根据两校合作协议,该班毕业生可向韩国中央大学提出继续学习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到该校相关专业本科三年级插班学习并可享受该校学费、奖学金等优惠条件,成绩合格者将获得该校的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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