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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研究制定提高教育质量实施意见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2-01-12 00:00:00      点击次数:
     近期,山东大学拟制定《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为做好此工作,2011年10月学校专门成立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起草工作组,由副校长陈炎任组长,校长助理贾磊与教务处处长王仁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人为委员,并设立了由校长办公室副主任王明良与教务处副处长张树永负责的起草工作组秘书处。在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院系充分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秘书处形成了文件的初稿。1月5日下午,陈炎召集起草工作组成员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对文件初稿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修订,文件终稿将于近期发布。
  该《意见》的制定旨在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配合《山东大学“十二五”规划》和《山东大学创建一流大学战略规划(攀越计划)》的实施,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承传创新。该《意见》的出台,将成为山东大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一部纲领性文件,对今后5年及10年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出了高瞻远瞩而又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方案,为实现“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目标起到重要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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