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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成功举行青年教师讲课比赛
发布人:质量监督科     发布时间:2013-11-26 00:00:00      点击次数:

为贯彻落实《山东大学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实施办法》(山大字【201217号)的精神,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开展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的工作部署要求,法学院党政联席会决定在全院范围内举行青年教师讲课比赛。

本次比赛采取课堂教学的形式,分为公法组和私法组两个组别,参赛教师为45周岁以下担任本科课程的专任青年教师。12日,公法组比赛于法学科研楼二楼会议室进行,共有18位青年教师参赛,评委由杨海坤、周长军和马建红三位教师和三位本科生组成;13日,私法组比赛于法学教学楼一楼会议室进行,共有14位青年教师参赛,评委由王丽萍、李洪武、董翠香、孙玉芝、刘宏渭五位教师和五位本科生组成。比赛内容为参赛教师针对本科生的课程讲授,比赛时间为15分钟。各位评委从教师风范、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技术等方面综合考察参赛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授课效果,教师评委和学生评委的评分权重各占50%

比赛过程中,参赛教师依次登场,对预先准备好的授课内容进行了精彩讲授,充分体现了我院青年教师在本科课堂上的风采风貌。参赛教师授课风格各有千秋,有的娓娓道来,有的慷慨激昂;教学内容清晰明晰、详略得当,注重联系实际;教学方法层次分明,思路清晰,善于引发学生的思考;教学手段善于综合应用多媒体、板书和肢体语言等多种方式,创新性较强。

经过两天紧张有序的比赛,法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最终产生了一等奖六名,分别是(按姓氏笔画先后排序):于永宁、冯威、李忠夏、侯艳芳、崔立红、康娜;二等奖十名,分别是(按姓氏笔画先后排序):方立维、王笑冰、冯俊伟、向力、李佳、刘俊霞、张帆、彭哲、满洪杰、潘林;其他参赛教师获得三等奖。

     本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对于提高我院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加强青年教师的队伍建设以及深化本科教学改革都起到了很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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